大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大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驻同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为组织做好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发动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主题,开展集体学习,加强学习贯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深入系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观看专题片、举办集中宣讲、专题讲座、研讨会、线上平台学习等多种形式,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解决短板问题的务实举措、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战能力。
3.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舆论氛围。
4.要贯彻落实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部署,加快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实施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同有关企业。
(二)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5.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进一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开展隐患辨识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和群众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推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整治”。
6.要及时宣传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典型经验做法,鼓励企业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畅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举报渠道,通过12345举报电话、安全生产举报平台等,鼓励社会群众对身边安全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7.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中央、省及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通过开展“严厉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退出一批非法违法企业、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约谈一批问题突出地区和行业”的行动进行重拳出击,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开设“风险隐患曝光台”专栏,推动企业落实排查整改责任。
8.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烟花爆竹、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等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诊断帮扶、隐患排查治理等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组织实战模拟、综合演练。
实施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同有关企业。
(三)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10.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朔州市山阴县“2·7”爆炸、太原市小店区“3·28”高层建筑火灾和长治市沁源县“5·22”煤矿瓦斯爆炸等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主要负责人讲授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撼力和说服力。
11.充分运用“案例教育法”,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风险和事故规律特点,组织一次与行业企业特点、生产工艺相近的事故案例反思会,举一反三,结合岗位实际谈认识和启示,开展大讨论,以案促改,推动警示教育从“观看”走向“整改”。
12.结合警示教育,组织全员开展一次岗位风险辨识,深入排查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各类不安全因素,重点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及人员行为等进行安全梳理。同步完善岗位风险告知卡与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实施单位: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驻同有关企业。
(四)持续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创新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抓手,推动传统“宣教式”向“互动式”升级。要通过科普大篷车、应急志愿者、应急科普讲解员等进村入户,实现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科普,推动安全宣传直达基层末梢。加强群众喜闻乐见安全宣传产品的开发和推送,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13.进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提升员工安全素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边执法、边普法”“边检查、边宣传”,督促企业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教育培训等,做好职工安全教育。针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着力推动安全宣传全覆盖。
实施单位: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区)安委办。
14.进农村: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托乡村广播、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大集、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及有限空间、烟花爆竹燃放、农机安全、用电用气、防溺水、自建房、燃气、野外用火等知识,持续开展“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安委办。
15.进社区:要推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角,利用电梯轿厢、户外屏等公共宣传区域,宣传身边安全隐患辨识与排查整治科普知识。要发挥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作用,组织邻里互助式应急培训。
实施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安委办。
16.进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开展防溺水、防踩踏、防触电、防火灾和地震、交通等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设置安全提示、推广科普读物、播放科普音视频和安全提示等方式,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
实施单位: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安委办。
17.进家庭:要依托社区(村)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应急志愿者等,结合“敲门行动”通过面对面指导以及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提示卡等,普及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帮助排查整治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居家安全隐患。倡导储备家庭应急物资,提升家庭成员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
实施单位:市妇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安委办。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8.6月16日,市安委办主办、市应急管理局具体承办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成果展示、应急救援装备展示、宣传咨询、互动体验、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等,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广泛传播安全知识。
19.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务实简约的原则,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注重典型引领,鼓励“时代楷模”“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和行业领域先进模范参与活动,进行现场宣讲、互动答疑、事迹展播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实施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办,驻同有关企业。
(六)强化法制宣传
20.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企业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等,准确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员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对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制度性预防作用。
21.要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宣贯,督促主要负责人将学习掌握判定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带头开展学习。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专家解读、骨干宣讲、制作推出新媒体作品等方式学习宣贯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基层一线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
实施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办,驻同有关企业。
(七)大力培育安全文化
22.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做好省安委办会同有关单位分行业组织的“晋安有我”——全省安全知识竞赛决赛,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警示教育片、“全民安全公开课”收看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训练营”线上活动。
23.配合省安委办做好“三晋安全行”采访活动,挖掘提炼宣传基层应急能力、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三年行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24.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培育安全文化,组织创作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微电影、短视频、公益广告、海报等安全文化精品,依托城市商圈、地标建筑等宣传大屏,公园、商场、公交车站、候车室、航站楼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飞机、高铁等移动终端开展集中“亮屏”宣传。
25.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打造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科普长廊、应急安全体验馆等实体阵地,“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加大各类安全体验馆、防灾减灾科普馆、应急实训基地等安全体验场所开放力度,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
26.开展安全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鼓励文艺团体、社会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书画摄影展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
27.企事业单位设置安全主题图书屋(角),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封安全家书”“我为安全献一计”和安全读书活动。
28.市县(区)电子政务、社交娱乐、生活服务等热门APP开屏展示活动主题,发起话题讨论,推送安全知识,协调通信运营商推送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公益短信、策划制作安全公益彩铃,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
实施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办,驻同有关企业。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节俭规范举办活动,注重活动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1日、7月1日前将大同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市安委办指定邮箱,典型做法、经验和特色活动随即报送。联系电话:0352-5193211;电子邮箱:daf098@163.com;通信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720房间(邮编:037000)。
大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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