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3-30 09:38
标题: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新聘、续聘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新聘、续聘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09:38
来源: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新聘、续聘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专家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征集应急管理专家,通知如下: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二)熟悉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作业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三)应具有中、高级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等经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特殊行业可将高级技师纳入(如:电网带电作业、油气管道焊接、客运索道等);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
(四)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本专业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有较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救灾处置、调查分析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可放宽到70周岁);
(六)未出现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出现弄虚作假或违规等技术服务的行为。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至4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我局聘任的第四批应急管理专家于2026年6月5日到期,此批专家需重新申请续聘,新聘、续聘人员自行在《通知》附件中下载对应的申请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并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核)报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721房间,联系电话:5193161。
附件: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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