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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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2-12 09:43
标题: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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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 0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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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督部,市局机关各安全监管执法科室、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及省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130号〕,并在省厅官网进行了公示,现就具体落实省厅通知要求,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请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文件下载工作。因《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130号〕篇幅较长,请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安全监管执法科室、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自行登录省应急厅官网进行下载打印。

2.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安全监管执法科室、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按照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逐条逐项认真组织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晋应急发〔2024〕130号 应急综合执法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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