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08 16:11
标题: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16:11
来源: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广灵县龙虎山建材有限公司壶泉镇赵庄龙虎山石灰岩矿、左云县成海制砖有限责任公司(砖瓦用粘土矿)、大同市天镇鑫龙石材有限公司天镇县张西河乡张小堡花岗岩矿、山西天源矿业有限公司(北区年产30万吨铁矿石)、大同市云冈区永泰昌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平旺乡狼儿沟东石灰岩、浑源融诚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粘土矿、山西金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灵丘县固城石灰岩矿等7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且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规定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之规定,同时按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晋发〔2024〕10号)有关规定,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设计边坡低于150米的以上7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注销。上述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从期满之日起作废。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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