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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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7-04 10:59
标题: 关于对阳高县“7·1”车辆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关于对阳高县“7·1”车辆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10: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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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同安函〔2024〕12号



大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阳高县“7·1”车辆伤害事故

挂牌督办的通知


阳高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13时30分许,你县狮子屯乡潘家屯村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工地现场,1辆水泥泵车在浇筑地基基础混凝土时,因输送管支撑腿倾斜导致泵车翻车,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大同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你县“7·1”车辆伤害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你县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按程序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193069


大同市安全生产委员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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