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3-28 09:30
标题: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09:30 来源:
| | | |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同应急发〔2024〕44号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综合执法与安全监督部,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大同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同安发〔2024〕6号)、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实施措施》(同安办发〔2024〕35号)精神,按照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现就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检查范围

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市级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三、检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的情况。

2.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

4.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5.是否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实施措施》涉及安全培训的内容。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实施。同时,按照“逢查必考”的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理论抽考。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理念,按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科学统筹,严密组织,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执法。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较真碰硬,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倒逼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三)建立健全台账。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将出动的检查人数、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等报市应急管理局。特别是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刘书生  苏文宇

联系电话:0352-5193003

电子邮箱:dtyjpx2019@163.com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