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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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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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17 15:18
标题: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注销部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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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注销部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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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规定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款“(一)终止生产活动的”之规定,同时按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晋发〔2024〕10号)有关规定,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设计边坡低于150米的浑源县昌久建材有限公司下韩乡中韩村夜见沟砖瓦粘土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注销(许可证号:(晋市)FM安许证字[2021]B547B1Y1号)。

特此公告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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