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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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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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04 15:29
标题: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 大同市能源局 转发《山西省应急厅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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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 大同市能源局 转发《山西省应急厅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1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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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

大同市能源局

转发《山西省应急厅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涉煤县(区)应急管理局、能源局,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资源发展集团大同分公司:

现将《山西省应急厅国家矿监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5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并作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李培荣 袁文丰 王志清

副组长:闫东斌 张强 梁忠亮 宋洋

成员: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大同市能源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大同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地质和机电安全监督管理科、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和大同市能源局煤炭生产技术科,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成立四个市直监管煤矿检查组。负责对16座市直监管煤矿开展全覆盖检查,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市能源局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分组分工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自查自改结束后,要填报自查自改表(省厅文件附件1),编制自查自改报告,并签订《拒绝煤矿“三超”、拒绝隐蔽工作面承诺书》(省厅文件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由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主体公司汇总后,于2024年2月底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和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

(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会同能源局、四个市直监管煤矿检查组按照属地和分组分工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具备生产条件的停工停产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形成检查报告。3月3日前汇总煤矿企业自查超能力下达经营性指标、超能力生产、超水平超头面生产、超定员生产、采掘接续紧张、系统不完善生产、布置隐蔽工作面等情况(省厅文件附件3),4月3日、5月3日、6月1日前汇总专项整治检查和查处情况表(省厅文件附件3),同时分别上报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并向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通报。

(三)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及各煤矿主体公司要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于2024年5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请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将专项整治联系人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于2月25日前分别报市应急局、市能源局。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李靖,0352-6241406,电子邮箱:mkdzhjdk@163.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二处联系人及电话:梁忠亮,15235225016,电子邮箱:lzl5016@163.com

市能源局联系人及电话:刘亚光,18703425758,电子邮箱:dtmtcs@163.com

附件:

1.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市直监管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分组分工表

2.《山西省应急厅国家矿监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4〕57号)

附件: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 大同市能源局 转发《山西省应急厅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pdf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执法二处

大同市能源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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