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处办回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3-28 10:40
标题: 咨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证的主要负责人
文号:
时效:

咨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证的主要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4-03-28 10:40 来源: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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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

F2024027000193

诉求标题

咨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证的主要负责人

诉求内容

冯先生通过微提交咨询:考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证中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法人,还是可以由法人指定人员去考取安全管理证中的主要负责人?

诉求人

冯先生

处办单位

应急管理局

处办回复

已通过电话联系述求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事件地点

市直

留言时间

2024-03-27

10:25:00

回复时间

2024-03-28

1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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